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2月30日公告《專利法》第15次修法草案,提出〈複審及爭議案的審理機制〉,擬整併取代現行再審訴願程序;另配套增加第五節之一〈訴訟〉,擬將專利舉發救濟由現行行政訴訟改採民事訴訟程序,藉此,訴訟的兩造將為專利人及舉發人,而專利專責機關不再是訴訟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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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2月30日公告《專利法》第15次修法草案,提出〈複審及爭議案的審理機制〉,擬整併取代現行再審訴願程序;另配套增加第五節之一〈訴訟〉,擬將專利舉發救濟由現行行政訴訟改採民事訴訟程序,藉此,訴訟的兩造將為專利人及舉發人,而專利專責機關不再是訴訟主體。
Continue reading俗稱「追劇神器」的機上盒提供盜版影視音網站連結,再利用影音看到飽、終身免費等廣告吸引大量消費者,嚴重衝擊影視娛樂產業。
然而在舊著作權法制度下,受限於法條定義,經常陷入無法以「非法重製」或「非發公開傳輸罪」將不肖業者定罪的窘境。為遏止歪風,立法院於108年4月通過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的修正,新增3種網路侵權行為態樣,以確保影視音產業合法競爭。
Continue reading英國脫歐的過渡期已於 2020年12月31日屆滿,為確保脫歐後商標程序順利接軌,英國政府12月17日公告了 2021年開始的商標法規及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的運作流程變化,包括代理人資格、代理人英國服務地址、歐盟權利轉換、退出權、申請案處理、著名商標等範疇,本文以下整理說明。
Continue reading中國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11月11日表決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法有四大要點:(一)提高法定賠償額上限與明確懲罰性賠償原則;(二)擴大著作權保護範圍;(三)允許著作權人採取技術措施保護其著作權;(四)強化監管部門職權。
Continue reading瑞典雖然是歐盟成員國,其《商標法》對惡意註冊行為的認定,標準卻比歐盟指令嚴苛,必須有近似商標存在,導致有混淆誤認的可能性,註冊申請才會被拒絕,與歐盟相關指令有顯著落差。
當局 2020年10月終於決定修改《商標法》相關規定,未來商標申請被認定具有惡意,就無法取得註冊,修法預計2021年7月1日生效,且將溯及既往。
Continue reading2020年3月底,全球最大社群媒體Facebook在中國的商標註冊案再次遭遇打擊,Facebook兩筆註冊於第42類的商標,遭 CNIPA(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 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宣告無效。
近年來,商標搶註行為在各國登記實務上愈見猖獗,對較晚進入市場或進行商標布局的權利人而言不勝其擾。
若以台灣《商標法》看本件爭議案,我國《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12款分別規定著名商標保護及搶註行為之防止條款,針對Facebook案上述兩個爭點,於臺灣法規適用上可能有不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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