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失敗就致敬你?
日本建築外觀仿襲之不正競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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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有酒店室內裝潢相似的爭議,日本則有建築外觀仿襲事件。2014年,日本連鎖咖啡店客美多咖啡(コメダ珈琲)發現同業疑似「致敬」了自家的店舖外觀,究竟這間紅遍日本的連鎖咖啡店是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打出一場漂亮的勝仗?

長得很像的咖啡店

客美多咖啡股份有限公司(Komeda Co.,LTD.,下稱客美多公司)是日本知名的連鎖咖啡企業,1968年發跡於愛知縣名古屋市,截至2021年2月底,在日本全國已有899間分店。除了「買咖啡送早餐」的行銷方式,建築外觀也是客美多咖啡的一大特色,特別是郊外型店舖的磚牆、木製窗戶和三角屋頂,都讓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13年,和歌山縣和歌山市的美之助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ミノスケ,下稱美之助公司)向客美多公司提出加盟計畫,但由於無法達成協議,加盟計畫最後以失敗告終。2014年,客美多公司在和歌山市發現一間名為「マサキ珈琲」的咖啡店,該店的建築外觀、菜單到餐具及餐點的選配,都和客美多咖啡高度相似,客美多公司也陸續接到消費者來信,詢問マサキ咖啡是否為其加盟或合作店舖。

客美多咖啡 郊外型店舖マサキ咖啡 中島本店
圖片來源/網路
客美多咖啡 早餐マサキ咖啡 早餐
客美多咖啡 甜點及蘇打飲料マサキ咖啡 甜點及蘇打飲料
圖片來源/珈琲所 コメダ珈琲店Jタウンネット編集部

不堪其擾的客美多公司多次向對方提出警告,卻未獲回應,美之助公司甚至在2015年9月開設了第二間「マサキ珈琲」分店。客美多公司遂以違反日本《不正競爭防止法》為由,向法院起訴美之助公司[1]

不正競爭防止法

不同於臺灣《公平交易法》採限制競爭與不公平競爭合併立法的體制[2],日本區分為《關於禁止私的獨占及確保公平交易之法律》及《不正競爭防止法》[3]兩部法律,前者旨在禁止壟斷,後者則重在管制保護企業的營業秘密及無形資產,兼顧公益保護。雖然採分別立法,但由於競爭態樣複雜多變,因此實務上兩部法律仍有交錯適用的可能性[4]

建築外觀、菜單與餐具選配,是「商品等標示」嗎?

客美多公司認為,美之助公司模仿其建築外觀、菜單和餐具選配,導致消費者誤認兩間咖啡店存在加盟或合作關係,因此主張不正競爭防止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如使用和他人相同或類似的商品等標示,導致相關消費者產生混淆,且該商品等標在相關消費者間具周知性時,即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但這邊就產生了一個問題:被模仿的「建築外觀、菜單和餐具選配」,解釋上是否該當於條文中的「商品等標示」?針對這個問題,一審東京地方法院提出了以下見解:

  • 客美多公司從創業初期持續使用此建築外觀至今,設計中包含磚牆、木製窗框及三角屋頂等特徵。客美多咖啡所有的郊外型店舖都採用一致的設計,並將照片用於網路及廣告行銷。
  • 客美多公司也提出市場調查報告,證明該建築外觀經長期使用產生了識別性,相關消費者可以藉由建物辨別服務的來源,且已達著名的程度。因此法院認為「建築外觀本身」應屬於不正競爭防止法第2條第1款第1項的「商品等標示」。
  • 至於菜單與餐具選配,由於消費者通常很難僅從這兩者辨別服務來源,客美多公司提供的證據也無法證明其菜單呈現與餐具選配已達到周知的程度。因此法院認為這兩者不屬於不正競爭防止法第2條第1款第1項的「商品等標示」。

最終法院根據上述理由宣告假處分,禁止美之助公司繼續使用該建築外觀設計於店舖、文宣品及網路行銷。

決勝關鍵在於「夠有名」以及「識別性」

然而不是所有企業的維權之路都像客美多一樣順利。2017年,藤尾餐飲管理有限公司(Fujio Food System Co., LTD.)認為旗下餐飲品牌「ごはんや まいどおおきに食堂」的店舖外觀遭到Life Foods Co., Ltd.旗下「めしや食堂」模仿,以其違反不正競爭防止法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但法院審理後,認為許多平價食堂都採用類似風格,藤尾公司提出的事證不足以證明「ごはんや まいどおおきに食堂」的店舖外觀具有後天識別性、並達到周知程度,因此駁回該案訴訟。[5]

為何背景事實相近的兩件訴訟,結局卻大不相同?關鍵在於:以不正競爭防止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作為請求權基礎時,原告要證明其標示必須具有「周知性」。由於周知與否是由法院主觀認定,對於證據的採認,實務上沒有統一的標準,證據亦必須透過長時間的累積,對沒有定期蒐集使用證據習慣的企業而言無疑增加了舉證的難度。以客美多案為例,公司除了提出大量網路資料以證明建築外觀經長期使用,已讓消費者產生「該建築外觀=客美多」的印象外,也提出市場調查報告,才最終成功證明客美多咖啡的外觀設計在日本確實具有高知名度與市占率。

擔心舉證困難?設計專利、立體商標給你更多選擇

智慧財產成果遭到侵害,主張不正競爭固然是一種方式,但依照公平交易法請求的一方往往必須負擔較重的舉證責任。相對於公平交易法體系,專利、商標及著作權不僅具有排他性,權利範圍也相對明確。客美多公司也因本件訴訟再度意識到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於訴訟中積極規劃商標布局,並成功註冊本件店舖外觀的立體商標[6],強化智財權的保護[7]。建議企業針對重要而獨特的外觀表徵,應提前規劃相關權利的申請註冊及維權措施,即使未來發生爭議,也可以相當程度減輕企業的舉證責任。

目前部分國家已肯認建築外觀或室內設計可以取得設計專利或立體商標註冊保護,我們將在後續文章進行更詳細的整理及比較。

懂經營 更要懂維權

客美多公司的勝利確立了建築外觀可以受到不正競爭防止法的保護,不僅為日本公平交易事件立下新的里程碑,同時也突顯出「使用證據」的重要,以及訴訟中主張各智慧財產權的利弊,相當發人深省。隨著商業競爭白熱化,面對隨時可能發生的智慧財產權爭議,企業更應提前準備,才能更好地保護苦心經營的品牌及市場。

Reference

平成27年(ヨ)第22042号仮処分命令申立事件
不正競争防止法_コメダ珈琲事件 店舗デザインは「商品等表示」か/山口特許事務所


[1] 山田威一郎(2017年8月),〈店舗の外観の不正競争防止法2条1項1号による保護〉,《知財ぷりずむ,第15号,頁109-110。

[2] 林洲富,《案例式公平交易法》,臺北:五南,2012年12月四版。

[3] 公平交易委員會,中譯外國競爭法規:日本,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069&docid=11203&mid=1058(最後瀏覽日:2022年1月24日)。

[4] 鈴木孝之(2012年11月),〈不正競争防止法と独占禁止法の交錯〉,《白鷗大学法科大学院紀要》,第6号。

[5] 平成18年(ワ)第10470号不正競争行為差止等請求事件。

[6] 日本国特許庁商標公開公報5851632

[7] 特許庁,知財活用企業紹介─株式会社コメダ,https://www.jpo.go.jp/news/koho/kohoshi/vol44/06_page1.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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