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對著名商標之設計商品,以嘲諷方式設計自身商品時,必須考慮法院對詼諧仿作商標之判斷基準,如申請人之創意設計理由未能說服官方,面臨的不只是其商品無法再銷上於是場上,對於所引用著名商標之商品設計,還需負擔高額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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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對著名商標之設計商品,以嘲諷方式設計自身商品時,必須考慮法院對詼諧仿作商標之判斷基準,如申請人之創意設計理由未能說服官方,面臨的不只是其商品無法再銷上於是場上,對於所引用著名商標之商品設計,還需負擔高額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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