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對印度專利細則的修改,印度商工部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公告 2020年10月生效的《專利施行細則》(The Patents Rules, 2003)修正案,除了調整專利的商業實施申報規定,也配合PCT的相關規定,放寬了優先權證明文件 (Filing of priority document) 的提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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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9年對印度專利細則的修改,印度商工部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公告 2020年10月生效的《專利施行細則》(The Patents Rules, 2003)修正案,除了調整專利的商業實施申報規定,也配合PCT的相關規定,放寬了優先權證明文件 (Filing of priority document) 的提交規定。
Continue reading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2月30日公告《專利法》第15次修法草案,提出〈複審及爭議案的審理機制〉,擬整併取代現行再審訴願程序;另配套增加第五節之一〈訴訟〉,擬將專利舉發救濟由現行行政訴訟改採民事訴訟程序,藉此,訴訟的兩造將為專利人及舉發人,而專利專責機關不再是訴訟主體。
Continue reading發明在印度取得專利後,必須每年申報專利的商業實施情況(以下簡稱「商用呈報」),原先申報期限(三月底)與政府機關的財政年度週期有落差,因而衍生後續統計等困擾,主管機關因而提出修法。自 2021年起,商用呈報配合政府財政年度,期限改為每年9月30日前,申報規則也予以放寬。
Continue reading財團法人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2020年11月12日在南港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舉辦第九十三藥事論壇講座,邀請衛生福利部專責官員、醫藥品查驗中心及相關產業的學者專家,詳盡介紹台灣西藥專利連結與美國橘皮書(orange book)登記制度的異同,研討會後並安排南港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的參訪活動,冠群也派員參加。
Continue reading中國《專利法》第四次修法,已於 2020年10月17日 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2021年6月1日正式生效。
本次修法大幅提高專利權的侵權成本、並減輕權利人維權負擔,包括將法定賠償數額上限明文提高至500萬元、下限提高至3萬元;針對情節嚴重的故意侵權,法院可按權利人實際損失、侵權獲益、或專利許可使用費計算數額的1~5倍判賠;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於起訴前,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訴訟審理期間,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所掌握的資料,以減輕權利人的舉證負擔及放寬訴訟時效等等。
Continue readingWIPO(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2020年9月宣布免費資料庫 WIPO Lex-Judgments 服務上線,內容將涵蓋多個會員國的法規、WIPO相關智財協議、及指標性跨國智財判決等三大類資料,目前文件總數達5萬2700筆。其中的智財判決部分,目前已納入十國由法院或主管機關選出來的 400筆重要判決。
資料庫未來將持續擴增規模,目標納入全球所有會員國的 IP 相關法規、協議及訴訟判決,方便權利人與相關從業人員掌握各地最新法規變化,並了解各地法院面對日益複雜的智財訴訟案件時,如何處理所遭遇的共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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