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許鈺霜/2022.9.23
為加強取締仿冒品進口,日本專利局(JPO)公告商標法和專利法與海關扣押進口仿冒品相關之修訂案確定於2022年10月1日施行。
以往因商標或設計專利權而遭海關扣押之仿冒品,進口人只要聲明仿冒品是「私人使用目的」,非用於銷售獲利即可放行,順利入關。此規定時常造成進口人濫用私人用途聲明而行侵權行為之事實,尤其現今網路購物無國界,個人亦有可能從他國公司大量訂購仿冒品至國內轉售。
日本政府為了強化取締仿品,於日本商標法第2條第7項新增規定,「本法所稱輸入行為,包括居住於國外者,從國外引進至日本國內之個人的行為」。換言之,對於進口之仿冒品,只要出口人是「海外事業體」,即使進口人聲明為私人使用之目的,日本海關都將認定為商標侵權行為,進品之仿冒品將予以扣押沒收。亦即,進口人之私人用途聲明不再享有特殊待遇,除非進口人能依JPO之公告提交相關文件舉證出口人非「公司或海外事業體」,否則進口之仿冒品將被扣押及銷毀。該修訂適用於2022年10月1日或之後申報進口之貨物或國際郵件。
權利人必需注意的是,前述修訂案僅針對商標法和設計專利法,JPO此次修訂並不適用專利法和新型專利法。因此,若權利人僅在日本海關登錄有專利權和新型專利權,仍建議額外申請商標或設計專利並登錄於日本海關,以杜絕任何仿冒品流入市場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