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篇〈室內設計也有著作權?五星級酒店的戰爭〉中,我們整理了君品酒店案的始末,並從原被告雙方的主張出發,討論室內設計成果能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從目前的判決結果看來,實務傾向肯定室內設計能以著作權法保護,但著作權法真的是唯一的解決之道嗎?
不再特別的特色
為了獲得更多消費者的關注,撰寫品牌故事、打造與眾不同的建築或空間概念,已經成為近年常見的企業行銷模式之一。正因如此,如果這些行銷特色被「參考」、「複製」,變得不再特別,企業就可能立刻失去一項競爭優勢──這對鼓勵自由競爭的現代市場而言,顯然不是個好現象。
為了確保市場自由與公平競爭,目前多數國家都有制定相關法規,限制企業不得以不正當或有失公平手段的阻礙競爭。臺灣公平交易法第21條以下也訂有相關規定,禁止事業不得為虛偽不實記載、仿冒、不當促銷、妨礙商譽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回到君品案,在觀光旅館業的相關市場中,房型和室內設計是相當重要的競爭優勢,不僅影響消費者的訂房意願,也左右業者的訂價策略。雲朗公司認為桂田公司的行為不只是對著作權的侵害,也可能讓消費者誤認兩間酒店為集團或關係企業,是以不正當的手段強化競爭優勢、導致不公平競爭,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之嫌。桂田公司對此則反駁認為,雲朗公司並未證明消費者因為房型相近產生混淆,也沒有證明桂田因房型取得何種競爭優勢、以及房型與取得優勢的因果關係。
「顯失公平」及「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判斷
企業採取的商業手段是否該當公平交易法第25條的「顯失公平」及「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針對這個問題,本案一審法院引用最高行政法院94年度判字第479號判決中的判斷標準:
- 公平交易法第25條所稱「顯失公平」,是指以顯然有失公平之方法,包含「榨取他人努力成果」、「抄襲他人投入相當努力建置之網站資料」、「高度抄襲行為」等,從事競爭或營業交易。
- 至於如何判斷事業行為是否構成同條中的「足以影響交易秩序」,只要該行為實施後,有「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可能性,達到抽象危險性之程度」,就認為滿足要件。
二審法院則進一步提出判斷「顯失公平」應考量的因素:
- 遭到攀附或高度抄襲之標的,是該事業投入相當程度的努力,而在市場上擁有一定的經濟利益的成果。
- 因為攀附或抄襲,使交易相對人誤以為兩者屬同一來源、同系列產品或關係企業。
抄襲行為是否「顯失公平」、「足以影響交易秩序」?
本案鑑定機關臺灣經濟研究院根據以下兩點,判斷桂田公司的飯店室內設計已構成抄襲:
- 雖然系爭三種房型的家具、物件配置有差異,且僅憑單一物件相同並不足以判定桂田酒店構成抄襲,但參照雲朗公司提出的資料,桂田酒店的房型包含壁紙花紋、物件擺放的位置及相對關係,均與對應的君品酒店房型設計高度近似。
- 此外,桂田酒店人員曾經進入君品酒店,有接觸室內設計成果之事實,因此認定桂田酒店設計房型時應有抄襲,差異之處僅是基於其自身的硬體限制所進行的微調。
一審法院採信臺經院鑑定報告,認為確實存在抄襲,由於觀光飯店集團跨縣市經營飯店的情形相當普遍,市場競爭激烈的程度可見一斑,抄襲房型設計當然屬於足以影響觀光旅館業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之行為。
二審法院亦持肯定見解,認為桂田公司違反商業競爭倫理,以不公平方式直接利用他人辛苦努力並承擔市場風險所獲得的成果、減少競爭相對人交易機會,已達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的程度。不過最高法院持持保留態度,認為本案尚有相關事證未釐清,應對市場區隔、客源及經營方針進行分析,確認雙方是否處於高度競爭關係,才能進一步判斷抄襲是否對市場競爭形成妨害。
各顯身手 良性競爭促進成長
商場如戰場,隨著越來越多競爭者投入戰局,打造獨一無二的武器也不再是件容易的事。沒有任何一間企業希望自己的創意與成果被他人擅自使用,這也正是公平競爭法規及政策存在的理由。
在君品案中,法院主要考量臺灣面積狹小、早已形成一日旅遊圈,兩間飯店業者系在同一市場中競爭,因此認定抄襲行為足以影響公平競爭。但參考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公平法爭議案件的決定書可以發現,商業行為是否屬於「顯失公平」及「足以影響交易秩序」,實際上是相當複雜的判斷過程。包含界定市場範圍、判斷市占率及影響競爭的程度,都必須進行抽樣調查、統計分析,將所有可能產生影響的變因列入考量,避免過度限制競爭對商業發展產生反效果。以君品案為例,以下幾個問題都值得進一步討論:
- 臺北、臺東是否屬於「同一地理市場」?相較於西部可以乘高鐵一日往返,前往東部的交通時間成本較高,民眾到東部旅遊,也多半會選擇在當地過夜,選擇在臺北訂酒店的情形在疫情前似乎不是常態。
- 民眾選擇酒店時,房型設計有多大的影響力?影響力越大,抄襲行為影響競爭的效果越強。
- 大環境及市場生態的改變。近兩年由於疫情大流行,在國人無法隨時隨地出國旅遊的情況下,旅遊型態發生了很大改變。例如航空公司推「偽出國」行程,讓民眾享受出國的氛圍;或是近年很流行的酒店 Staycation,透過各式套裝、體驗行程吸引本地旅客入住,民眾選擇酒店的優先考量便可能不再是「地點或周邊景點」,反而更加重視「裝潢、氣氛及娛樂設施」,地理市場的界定與區隔可能更加模糊。
雖然法律及實務對「顯失公平」及「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判斷標準尚未形成一致的見解,但相信促進公平、遏阻不正當經營手法的目標是不變。期待本案作為指標案例能引起更多重視,並提醒企業:有競爭才有成長,在進行商業活動時,也應謹慎處理相關議題,以避免爭議。
Reference
自由時報/客房被控抄襲君品酒店設計 台東桂田喜來登三審逆轉勝
法源法律網/臺灣:最高法院廢棄旅館客房設計侵害建築著作爭議判決,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