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知名中國連鎖川味火鍋店「海底撈」在2020年10月底兩天內提出263筆商標新案申請,名稱圍繞著「底撈」讀音系列申請的「海底嘮」、「海抵撈」、「海底佬」、「池底撈」、「渠底撈」、「上海底撈」、「北海底撈」、「四海底撈」、「江南海底撈」「深海底撈」,擴及到字形、觀念變化的「海底撿」、「三每底手勞」、「海DI撈」、「海底撈粉」、「新派海底撈」、「嘿底撈」等奇特商標,只要稍微勾上商標近似的邊,海底撈一律不放過,申請預防性商標註冊。

此波大動作的原因要追溯到2020年8月,海底撈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名為「河底撈」的湘菜館,指控被告「傍名牌」故意取相似名稱,侵害海底撈的商標權。然而法院認為,河底撈與海底撈商標雖然都有「底撈」兩字,但海底撈使用正華隸字體,河底撈則為設計藝術字型,「河」字、「海」字在讀音上沒有相似性,兩間餐廳提供的菜系也不同,消費者不至於產生混淆,認定河底撈不構成商標侵權,駁回訴訟。敗訴的海底撈迫於無奈,只能選擇大量註冊商標,防堵未來有其他業者仿效同樣的模式侵害其商標權。
不只海底撈,近年許多中國大型企業都相繼陷入了商標維權戰爭。從中國酒品牌「五糧液」起訴「九糧液」、到中國四大電商共同對「阿京騰百」商標提出異議,起因都是業者惡意註冊,使用與知名品牌商標相近的商標,不僅侵害商標權,同時也對消費者利益及市場競爭秩序造成損害。
即便中國於2019年修正《商標法》,強化對惡意註冊行為的規範,但由於商標審查部門與司法機關對於商標近似以及是否構成攀附、搭便車的判斷標準不一,大量爭議商標持續流入市場,品牌為求自保,只能耗費高額成本,以訴訟或大量註冊相近商標的方式來抵禦「傍名牌」、「搭便車」的行為。
是防禦還是惡意?防禦性商標註冊恐受限
然而隨著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於2021年3月發布《打擊商標惡意搶註行為專項行動方案》,像海底撈這樣大量申請類似商標的行為,在未來可能受到嚴格的限制。
根據中國修正第四版《商標法》第4條第1款,當申請人申請商標不以使用為目的,且具有惡意時,申請將在審查程序中就被駁回。以海底撈案為例,申請「海底嘮」、「海抵撈」、「海底佬」顯然是為了避免再次被蹭品牌,並不會實際使用這些商標;而在海底撈申請的大量商標中,不乏相似度較低、不至於造成混淆者,此時讓海底撈取得商標註冊,可能排擠真正想使用該商標的第三人的權利,進而產生「大量申請商標是為了防禦?還是出於阻擋他人註冊的惡意?」的爭議。
關於大量註冊防禦性商標是否是「惡意」的行為,目前仍待中國立法及司法機關的進一步解釋。可以確定的是,此次修法將影響未來防禦性商標核准註冊的成功率,知名品牌的維權之路想必更加艱辛。
臺灣法規不同 建議以維權使用為重
鏡頭轉回臺灣,由於「品牌」概念漸受消費者重視,商標搶註、搭便車的案例也隨之增加,例如老牌飲品「老賴茶棧」商標疑遭同業模仿、寵物店涉抄襲全聯商標等。為了遏止歪風,我國實務放寬《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2款不予註冊事由的適用,著重於「後商標申請人是否具有主觀惡意」的判斷(司法院108年度智慧財產法律座談會結論),一旦認定其為惡意搶註或仿襲他人先使用的商標,即屬不得註冊事由。
此外,大量申請預防性商標註冊,也可能會有連續三年未使用而遭他人申請廢止之風險(《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因此,還是建議商標權人可將重心放在商標之維權使用,並對自家重要之品牌商標進行監控,更能有效地防止商標權遭到侵害。